全继委办发 [2010] 07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站 www.moh.gov.cn 2010-06-02 11:05: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学术团体:
为落实《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和《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们在本地区举办的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全国社团组织举办的Ⅰ类学分项目中随机遴选10%进行监督检查,并逐项目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联系电话:85158400(兼传真)、010-85158564;电子邮件地址:jxyxjyjd@sina.com〕。本文件在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公布。
附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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